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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,大家就破涕為笑了。
兒歌是很重要的。最近,總是聽到一些自己覺得對自己的音樂很有堅持的歌手,說自己以前最錯的,就是唱過自己不喜歡的兒歌。
我會想,如果我很喜歡這些兒歌,我是不是在迫那些歌手做他不願意的事?我和迫良為娼的女票客有什麼分別?我還沒有付過肉金呢,我連女票客也做不成,你說怎麼辦?
我總是覺得,歌手要接受,有些歌,他們不喜歡,但世人很喜歡,為了觀眾聽眾,盡心盡力唱,似乎都是他們專業的一部份。正如當年看過訪問,聽過歌手對製作人嬌嗔,說她很不愛一首歌,之後作曲人就對她說:「那就對了,這首歌會大紅。」結果,那首歌就大紅了。那歌叫《夢想號黃包車》。
她甘心做先驅,先驅絕不理過去。
唱兒歌令觀眾開心,由梅姐唱《IQ博士》,已開了這麼一路。那都是自己的作品歷史一部份。是歷史抑或是黑歷史,我相信只可以,亦只能夠交給聽眾。
btw,楊小姐唱過兩次炸彈人主題曲,跳彈炸跳彈炸~♪〜
#一日一首楊千嬅
#一人一個楊千嬅的故事
#楊千嬅321Go演唱會
#有些感受真的只有聽歌的人才會明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