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還是有些歌會喜歡的。上星期,我很喜歡這一首歌。
很久沒有聽過一些歌,是chrous 五粒音都覺得很好,而且歌詞很適合她的了。
但,做節目,有時會覺得很困難,為什麼呢?我好記得,有一次聽一個關於band 的節目,有一個現在變成天團的組合,問他們新歌怎麼樣,然後就說:你聽首歌咪知囉。
好啦,那麼,先聽這首歌吧。
房間裏的大象(Elephant in the room)是一個英語的熟語,用來隱喻某件雖然明顯,卻被集體視而不見、不做討論(英語:conflict management)的事情或者叫風險,抑或是一種不敢反抗爭辯(英語:conflict resolution)某些明顯的問題的集體迷思。
這個狀況,跟現在的香港,真的很相似。填詞人想摻什麼料進去?
這兩天,網路流行什麼新聞?
歐鎧淳跟她的男朋友在十公里不同組別一起跑,卻有一個「共同的成績」出來,田總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「對待」?
車公是不是顯靈,令廚師腸回來?
麥當勞是不是要求食客用一元買一包泰式辣醬?
台式飲品是不是糖份超標?
這些都是新聞嗎?對我而言,這些只是「市民或許有興趣按讚或轉發」的事,而不是新聞。
反之,在香港,有大橋斷纜。你會不會理?香港還有沒有「永恆」?沒有。因為,公營骨灰龕都由永恆,變成有期限。
這些是不是大廳的大象?是不是大家都知道,很出事的事情,但最後都沒有人敢去聊,敢去解決?
用這個概念去做情歌,我已經覺得好厲害。但更厲害的是,有一首好歌,卻沒有人知道,這更是有趣的。
mv 出街了,4天才有4100 看過。 Itunes 昨天都有第二了。不要跟我說好歌有好報。這個香港的人,不是要好歌。
也許,現在也不是真的需要好歌的年代。正如,我不能理解的是,在網路聲量很大的歌手,其實好多時都跟他的音樂沒有關係的。
有時候,我都恨,我恨自己好記性。
我記得,以前好多歌手,都會怨自己的歌很少人說。大家都不是在說他的音樂,只是說他的其他事情,跟音樂沒有關係的事情。緋聞又好,性經驗又好,總之都要拿出來娛樂大家。好像有男歌手說自己30歲,性方面都有一點經驗。那又如何?又有誰對任何歌手有性幻想呢?
好了,到現在,他們擁有自己的自媒體了。但他們做什麼呢?煮飯給你看?拍自己家中環境給你看?跟音樂有什麼關係?是他們覺得他們的音樂已不可能也不可以令到樂迷消費他們的音樂,所以就要煮飯給大家看,要把自己的家庭給大家看?
更好笑的是,我有時會想,以前那些怨媒體只報私生活,只報緋聞,只報「其他事情」的歌手,現在有了自己的媒體了,他們又有幾多的post,貼文,是跟他們的所謂本業,即音樂有關的呢?
我不敢說,也不知道。我只是知道,有些人,有時候要求媒體做這個做那個,到真的有節目要訪問他們音樂的時候,又答不出什麼所以然來。到自己可以搞媒體的時候,又是回到是非八卦。
我曾經說過,在香港,有很多不務正業的人。所謂正業,其實是什麼?有老師在大陸要拉學生面試,算不算不務正業?主辦單位,本來就是要搞好一個馬拉松,搞不好,然後有傳周圍找網路打手,到處「滅人聲」,又算不算不務正業?歌手上了舞台,就應該用他們的作品來令樂迷喜歡他嗎?顧左右而言他,去說自己有沒有性經驗,又是不是不務正業?
我不敢說,我不會說了。我只是覺得,歌又唱得不好,緋聞又不特別的人,其實還可以提供什麼娛樂呢?我不知道,也不想再知道了。
我只知道,我說出來,就會被指責我是麻煩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