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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會KOLの法治死未?

健吾
4 min readMar 12,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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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法治未死的人,只是很清楚知道,他們說謊,才有工返。

返工,始終都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。

林夕在專欄中說:「疫症當前,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到底開什麼會議,會有議員花時間挑剔同僚該如何稱呼這個病毒,才堪稱政治正確?」

回答,倒是很簡單:「因為他們這樣做,就有選票。難道他們真的想討論個什麼所以然來嗎?」

這個世代,有一種職業,叫立會KOL。他們有一種特性:他們明知自己的政策、理念,不會有人留意,政府不會在乎,他們也不需要好好考慮「管治」這個問題。只要在選舉之前,說要摑到對家「口腫面腫」,將over my dead body 掛在口邊,再不斷的說謊說謊再說謊。明明在2014、16年都有多個案例,充份證明警暴存在以及嚴重性,所謂英式法治,也有學者王慧麟都有提出過,是管治的工具,而不是「保護市民」的保護網,偏偏有些人在選舉的時候就高舉「捍衛法治」的旗幟,在鏡頭面前隨便地擠眉弄眼,就有票請他們進去,再一次又一次又一次,說謊說謊再說謊,就可以再成為議員。

立法會議員早就沒有討論政策的能力,不是今天才知道的事。建制派的人會認為他們不需要這樣做。因為他們所有的策略,都是護航就好,面對什麼外交,保安等等的事情,政府交什麼給他們,他們只需要向市民說這是好東西,聽政府話就好了,然後適時提交一些「買票」用的口罩或蛇齋餅粽,那就可以了。而反對派議員,他們一直走著的路線是:我們是少數派,我們做不了什麼,所以我們只可以反對反對反對。事實上,這也是一個謊言,在議會你若然是少數派,而反對派議員又因為要清除政敵,曾經支持議事規則修訂,令拉布的難度一次又一次提高,你就知道少數派的所謂「反對」,都是無力而失效。

結果退而求其次至第三次四次,這些三、四檔次的反對派議員,難道又有什麼能力去討論政策,去改變社會?他們只可以提供的,就是娛樂性的笑料,以及一些「好像很憤怒」去罵官員的短片。

根據基本法,議員提出的草案,有很大程度的限制。根據《基本法》第七十四條,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法案,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。即是,議員個別式聯名提出的法案,若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,都不可以提出。政改?不行。公務員加薪?不行。這就是所謂的行政主導。

這就是香港的政制以及立法會的真相。就正如香港法治未死一樣,不可以說穿的真相。你跟全世界說,香港根本沒有法治,或是香港的法治,所謂英式的法治,是為了管治階層而設的,而不是為了「令香港每人都有機會接受公平審訊機會」而設的,那你就是把「法律專業」的光環拆走。我的律師朋友都常說,法律是有錢人的遊戲,覺得出外抗爭,之後打官司可以全身而退/回的人,肯定是從小到大都只看《壹號皇庭》認識法律,再被那些穿著西裝的臭皮囊欺騙,覺得香港仍是「法治社會」,犧牲不大,所以不會有什麼問題。只是現在,大家都看到了:平白無事可以上門拘捕,由拘捕時四肢健全到上庭前需要留院而不能上庭,大家都要當「無可疑」?執法機關難以控制,法治又怎會健全?究竟法治死了沒?over 了誰的dead body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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