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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戰是最蠢的。
很多人很喜歡說人,開人家的名字,說自己的事。然後你來一篇我來一篇,說出來填填字數,就當成「打醬油」的文字。
人會變。很合理的。問題只是,如何變,變成怎樣。
面書的當年今日又出現了。那時候,很多人對很多事情有很多意見。
現在,很多人都變了。醫生朋友說,上次她投劉小麗,今次如果高永文出選,她會投高永文。問原因?醫生朋友說:「投左佢入去都做唔到野,咁投個醫生都好d 丫,起碼佢中立d,唔係建制派。」
我唧一聲笑左出黎。
於是,當年今日的這一篇,又出現了。
如果投票,都不能純粹選擇一個自己最喜歡的候選人,這是怎麼樣的民主理念呢?我只是很難明白,究竟為什麼我要有責任在這個扭曲的制度下,委曲我的理念成就一些我不一定認識的人,然後這些人一次又一次的消費選民的好意,然後做出很多令選民失望的事。
我想起一句說話,很多人批評我,什麼識時務或什麼的。
而同時,很多人都會覺得,只要你「要建立」,就得妥協,有些政工作者會告訴你,「政治是妥協的藝術」,只要對他們有利益,他們都會盡力去叫人妥協。投票,不一定要投你最喜歡的,要投有「勝算」的,這樣子才可以鬥贏保皇黨和扭曲的制度。但票投過了,如果你投了的那個人沒有符合你的期望,你可以如何做?下次不投他/她嗎?下次?下次還有下次?梁天琦有沒有下次?
然後,昨天晚上,這新聞又洗版了。
很多人叫她「死回大陸」去。2015年的片段被翻炒,好明顯是政治圖謀。電影上畫了,一開就十幾億人民幣。當錢來了,一切都可以很齷齪。大陸的電影業如是,香港的立法會如是。
所謂原則,真我,個人意志,重要嗎?很多人叫人「發聲」,試問誰人未發聲。我們發的聲,他們不願意的聽的時候,他們又有幾多人想盡方法叫人噤聲?